接待标准 |
1、交通: (国内)旅游大巴;(国外)往返经济舱机票,含机场建设费及燃油附加费 |
2、住宿: 海边四星 |
3、用车: 当地空调旅游车 |
4、用餐: 依照具体安排 |
5、门票: 景点第一门票 |
6、导游: 全程领队及当地导游服务 |
7、儿童: 具体价格请来电咨询 |
8、签证费: 已含在团费中 |
自费项目 |
1、办证费: 个人通行证 护照 办理费 |
2、税 金: (具体情况具体安排税金) |
3、自费景点:根据您的旅游行程安排。 |
4、行李超重费用及海关税 |
5、个人旅游保险 |
6、各国酒类、汽水、洗衣、电报、电话及一切私人性质之费用 |
7、其他个人当地消费 |
温馨提示 |
1、以上线路以付款为准,如有取消定收取一定的违约金! |
2、团队机票指定日期来回,不可更改日期及不可延期停留。 |
3、行程内项目如因客观因素或者客人主观不需要,均不退任何费用!团队餐如客人需要点餐之外的食品及酒水,需要自费。 |
4、10人以上发团。如集客人人数不足,本社有权取消发团或建议客人改期出发。 |
5、宾馆内洗衣、电话、烟酒、MINI BAR饮料、床头小费等个人消费; |
6、60周岁以上老人,没有60岁以下家人陪同单独报名参加旅游的,必须由家人签署健康保证书。 |
7、如身体有特殊情况的客人参团,请报名时及时告知,如隐瞒不说而发生任何事故责任自负,并请家属签字确认! |
以上所列内容均供参考,以最终出团确认为依据,上海商务国旅保留最终解释权! |